傳說可口可樂已在美國當?shù)匕l(fā)售的可樂包裝上的傳統(tǒng)商標改頭換面。但小知在興致勃勃觀察了可口可樂新包裝之后發(fā)現(xiàn),新包裝沿用經典的紅白配色,保留了運動中的絲帶這一修飾,只
傳說可口可樂已在美國當?shù)匕l(fā)售的可樂包裝上的傳統(tǒng)商標“改頭換面”。但小知在興致勃勃觀察了可口可樂新包裝之后發(fā)現(xiàn),新包裝沿用經典的紅白配色,保留了“運動中的絲帶”這一修飾,只是將原本的“可口可樂(Coca-Cola)”字樣更換為“標簽用以區(qū)物,不以分人(Labels are for cans, not people)”的標語。并未出現(xiàn)傳說中的“新商標”。

由于商業(yè)活動中商標和包裝確實“不清不白”,兩者的關系很容易讓商家困惑。中細軟認為,有必要幫大家從專業(yè)的角度認清,商品包裝和商品商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
我們先要了解什么是商標,什么是包裝。商標俗稱“牌子”,是區(qū)別同類商品和服務不同出處的特定標記。包裝則是裝飾和美化相關的說明商品的圖案及文字。二者雖然同時使用于商品表現(xiàn)或包裝上。但中細軟已經講過:注冊商標是否應用在商品包裝上可以選擇,但商標的固定樣式不能隨意改動,否則可能面臨被撤銷的危險,而包裝的使用不存在這樣的顧慮,可任意變換設計樣式。單從這里我們就能看出,可口可樂為了適應市場,只是將商標從外包裝上去除,換了一種新的包裝圖案和文字,和“新商標”根本八竿子打不著。

其次,商標是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用以區(qū)別同類商品出處的標記,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后即成為企業(yè)的產權之一,由注冊人專用,受到法律保護,不允許他人侵犯;而商品包裝用于裝飾的色彩、圖案等元素,具有共性,不能由某一家獨占,也不能獲得專用權。
最后,在商業(yè)習慣中,通常將商標與包裝外觀結合起來利用,這是兩者“合”的關系,另一方面,當商標權與原包裝權益主體不一致時,原包裝權益并不當然地與商標權捆綁在一起同屬一個主體,這是兩者“離”的關系。
商標與包裝不是簡單包含或獨立的關系,所以不能簡單的混為一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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